重磅 | 国家油气管网将这样改革
eo获悉,上述“实施意见”是一个框架性的指导文件,明确了要组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并对如何组建给出了方向指引。由于改革难度、改革目标等多种综合因素约束,“实施意见”中的一些表述相对原则性,特别是关于资产范围的描述还需后续配套改革意见来确认并辅助推进。
此前多个消息源指出,“实施意见”下发到了相关的企业和地市一级。有了解情况的人士指出,由于涉及到资产剥离,相关的企业与地方政府均是绕不开的主体。“文件超预期的下发到地市级,侧面反映了改革涉及的资产处理范围较预期大,可能突破央企的层面。”有业内人士分析。
据 eo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初定的方案来看,改革基本符合社会的普遍预期。此次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基本实现了将天然气管网资产从三大石油公司内部剥离出来,打通了国内天然气管网的毛细血管运输通道。据悉,按照改革要求,当前存在于三大石油公司内部的4Mpa及以上的天然气管道将全部划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这意味着除了一些未参与市场化竞争的分支线管道,其他的天然气管道将全部被“收编”。有业内人士表示“仅梳理三大石油公司错中复杂的管网资产、股权结构的工作量都非常庞大。”。
尽管业内对于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仍有不少看法与讨论,但改革已进入了执行层面。有业内人士分析判断认为改革将重塑国内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格局。过去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的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格局(3+X),将过渡到上游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中游统一管网运输,下游销售市场多种主体竞争的市场体系(3+1+X),最后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X+1+X)。
国家管网的资产范围:聚焦天然气、有的放矢
天然气管网是此次油气管网改革的重点。据了解悉,改革拟将三大石油公司设计压力4Mpa及以上的国内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全部纳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4Mpa为天然气主干支线与城镇燃气压力“临界值”,基本上实现了将主干天然气管道“一网打尽”,“这也就意味本次天然气管网的改革是比较彻底的,超过预期。”有业内人士评价道。
据悉,考虑改革的难度与复杂性,为了顺利推进改革,一些不影响国内天然气市场的管道仍可保留在三大石油公司内部。如油气田内部的集输管道及不参与市场竞争的支干线。此外,三大石油公司持有的境外油气管道的股权仍可保持现状。
据悉,此次改革的范围仅涉及三大石油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天然气管道资产,其它各类主体独立建设的跨省的天然气管道干线不在此次改革的范围,如大唐国际克什克煤制气天然气管道,山西通豫煤层气管道,应张天然气管道等仍可保留其独立的所有权。
2、原油、成品油管道未做强制要求
当前改革并未明确指出哪些地下储气库和LNG接收站纳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但提出可依据管网安全运行和应急调峰需要,将三大石油公司全资或控股的部分地下储气库和LNG接收站纳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国的天然气保供主要在北方,因此被剥离的LNG接收站可能集中在华北区域。地下储气库则可能重点考虑剥离此前由国家出资建设的长输管道的配套的地下储气库。具体哪些油气基础设施会被剥离,还看后续具体的改革细节。但可以确定的是,非三大石油公司投资建设、控股的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均不在此次改革的资产范围内。
4、三大石油公司持有的省级天然气股权将收归国家油气管网公司
调度是油气管网稳定运行的中央大脑,负责油气管道的调度指挥生产运行,其地位与重要性不言而喻。调度业务全部纳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这意味着,此后进入国家油气管网的油气资源的调度权将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一家来统一负责。
至于三大石油公司的调度业务的资产范围,各不相同。以中石化为例,中石化总部生产经营部有总调度室,但不具体管运行。中石化的天然气公司、管道公司内部也有调度中心。中石油的管网调度主要集中在中石油北京油气调控中心。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将独立运营
按照改革定位,未来国家油气管网的营收与利润将完全取决于管输费的多少。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国内三大石油公司的油气管输业务的利润约为350亿元,而当前,国家对于跨省管道核定的资产收益率为8%,这使得新的国家管网公司的赢利能力较为可观。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即使明确国家油气管道公司不能进行天然气的买卖,但出于应急调峰的需要应对其买卖天然气进行监管,使之不能赚得气价差,从而避免失去中间平台的公允性。
据悉,为了保障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的管输独立运行,且在科研、施工等辅助业务减少对三大石油公司的依赖,国家还鼓励三大石油公司剥离与管道相关的咨询、科研、装备制造、施工等业务,并建议通过市场化原则对与管道有关的辅助业务进行专业重组,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能够为管道运行提供第三方服务。据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提前预防石油公司内保存的管道专业服务业务未来可能出现的“店大压客”的情况。
国家油气管网公司不具有管道投资建设的排他权
三大石油公司作为资源公司供应主体,则需按照购销合同承担资源供应责任。
对于保供责任“一分为二”的划分,有业内专家提出“菜市场”理论进行类比。“国家管网公司就是菜市场,只要保障菜市场的有序正常运转,至于市场中有没有菜的主要责任在于‘卖菜的’,三大石油公司类似于市场中的‘卖菜的’。”
尽管上述责任划分看起来界面清晰,但执行起来可能出现管网与资源供应方可能的“扯皮”问题。业内专家建议,后续还需配套强有力的细则及监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