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直供政策废止再看燃气特许经营制度
原标题: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用好燃气特许经营制度
彭知军(微信号:pengmick)
前燃气从业者。
本文仅代表个人意见。
近年来,有关天然气直供的话题经久不衰,各方都有看法和意见,有些意见还比较激烈;“LNG点供”一些地方已是燎原之势,在价格、政策的主要影响下起起伏伏;也有管道天然气直供探索和试点,陆续上马了一些直供项目。总体来说还没有发生具有普遍影响效应的案例,大面上还是以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为主。
2021年6月2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结果的通知》(鲁建法函〔2021〕1号),涉及天然气的政策性文件《关于支持和规范对企业天然气用户实行直供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建城建字〔2019〕33号,成文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被废止。该意见的有效期为2年,距离失效尚有4个月左右时间,其背景和原因尚无公开信息。而且,天然气直供政策要继续执行,现在公布的应该是该意见继续生效的决定,或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的征求意见通知。如此操作让燃气从业者疑惑不解。一个涉及地方能源供应的重要政策即将到期,是失效,还是继续执行,或修改完善后执行,都应该有一个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是走了弯路,还是取得了预期的成效,都能为今后的改革提供参考。
笔者查询了有关资料,发现了两则提案办理情况: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提案办理《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632号提案原文及答复》,该提案的题目是关于维护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企业权益的建议。
兖州区住建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关于对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议案的答复(关于对天然气大工业用户实行直供的议案)》、兖州区住建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天然气大工业用户实行直供的建议)》,该提案未查得原文,从答复来看,应该是对天然气大工业用户实行直供的建议。
据此,笔者认为,山东省部分地方关于天然气直供政策、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讨论是较为热烈的。另外,就目前公开的天然气直供政策一般都是地方经济部门制定出台,如发改、经信、能源等部门,有的还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有关政策,山东住建部门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联合发改部门)出台关于天然气直供政策也让燃气从业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笔者的观点是,要继续坚持用好燃气特许经营制度这个主流模式。
一、发展燃气事业要讲政治
发展燃气事业要讲政治,那么什么是燃气事业的政治?即,燃气是为人民服务的。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让更多的人用上管道燃气。即使从2004年西气东输一线供气以来算,我们管道燃气快速发展也不到20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管道燃气的覆盖面还有很多不足,一方面是管道覆盖有限,另一方面是价格相对较高。
(二)让更多的人用好管道燃气。这些年来,各地加大力度优化燃气营商环境,应该说是很有成效的,但是不能沾沾自喜,管道燃气服务质量好不好,不要去和电力、供水等去比较,也不好搞什么自我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价,大部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这是以人民需求为中心的真正落脚点。
(三)让管道燃气事业可持续发展。我们要认识公用事业的基本性质,既然是公用事业,就应该是有限市场化,即运营模式是良性的、可持续的;另外一个就是规模经济,有了一定的规模,稳定性就高一些,内部调剂调整的空间大一些,这是优势,要保持和发挥;至于“尾大不掉”、利用垄断地位等等,还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通过规范强化监管来治理。这一方面,我们看到国家近年来的力度很大,相信再经过5到10年的完善发展,我们能够建立相对完整、有效的监管机制。管道燃气完全作为福利,是不可持续的,已经有过历史的教训了,现阶段从特许经营协议下剥离大用户,就是对规模效应的破坏,就是对可持续发展的破坏,要加强防范。
(四)生命至上,要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加大管道燃气的投入。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这里的平安也包含了公共安全的含义。管道燃气是重要的城乡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又是易燃易爆物质,与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要搞好安全这就必须加大投入。管道燃气的经营模式虽然简单,但是管理得不好,就要出大事故,就要死伤很多人,局部供应安全就会受到影响。要提高燃气从业者门槛,使用高品质的材料设备,等等,系统地提升管道燃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管道燃气是“低附加值传统行业”的认识亟待纠正。
二、要破除为“改革”而实施直供的思维
坚持深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但是我们要采取行动之前,要把改革的目的想清楚,把改革的利弊搞明白,把改革的途径挖透彻,……,但是,基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宗旨是让广大人民享受更好更优的管道燃气服务。要坚决破除为“改革”而实施直供的思维,发扬我们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即改革能够增加社会总福利、降低社会总成本。
三、要对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应该说,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执行至今,我们还没有全面地、系统地进行过评估,一些地方开展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做法和经验。笔者建议在全国范围内,由政府各监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燃气用户和燃气行业社团组织等联合来搞一次深入的评估,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燃气特许经营制度,这个过程中要坚持我们党的方针政策,还要深入结合国情、地情。
四、要聚焦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
当前燃气工作的重点是扩大供应来源,稳定供应保障,改革建设施工模式,丰富服务主体和形式,强化特许经营监管等工作,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
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用好燃气特许经营制度,这是政治经济课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经济课题,要慎重而行。